欢迎您来到特大交通事故判几年?_交通事故_湖北五经律师事务所!
湖北五经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网站公告更多>>
团队荣誉更多>>
 
交通事故
当前位置:首页 > 交通事故 > 详细信息
特大交通事故判几年?
添加时间:2017-8-16 10:13:55     浏览次数:419

    特大交通事故判几年?交通事故对人们的财产以及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在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伤残、死亡的情况市场发生。交通事故一般造成的危害是非常大,特别是一些醉驾、毒驾等情况造成的交通事故。轻微死亡交通事故只需要进行赔偿就行可以,但特大的交通事故不仅要进行赔偿,还要受到刑事处罚。那么会判几年呢?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说明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特大交通事故判几年的相关案例分析:“4.23”特大交通事故案一审宣判

      雨天超速超载驾驶车辆,造成26人死亡、6人受伤的重庆市北碚区“4·23”特大交通事故案,由北碚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于9月7日宣判,肇事车司机和车主以交通肇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和五年零六个月。

      今年4月23日,司机高万勇驾驶董常明所有的一辆北泉牌中型客车,从重庆市渝北区两路开往北碚城区,途经一桥面施工路段时,因雨天路滑,加之超速超载,该车冲下12米高的大桥,造成26人死亡、6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4月26日,司机高万勇被当地警方监视居住,5月11日被逮捕。同年4月28日,车主董常明被刑拘,6月1日被逮捕。

      事故发生后,专家组出具的事故成因分析报告证实,肇事车辆前桥未装置减振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前轮的附着力,对驾驶员未能及时修正方向有一定影响,是事故发生的可能原因之一。肇事车辆右后轮无ABS传感器,ABS装置失效,使车辆紧急制动时前后轮均出现抱死现象,使车身偏离行驶方向且难以修正,因此ABS系统失效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肇事车辆在驶入桥面单车道后刹车之前和行驶速度不低于每小时47公里,而事发路段的设计行车速度不能大于每小时47公里,且施工路段车辆应该缓行,因此车辆超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万勇在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26人死亡、6人受伤、车辆严重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董常明作为肇事车辆实际所有人以及从事客运的经营者,本身负有对车辆进行监督、管理的责任,以及保证车辆装置完整并正常发挥作用、保障乘客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主观方面,董常明在明知渝B64487号大客车存在安全隐患,然而为了营运盈利,在应当预见可能发生危害后果的情况下,轻信能够避免,仍安排高万勇继续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致使事故发生,其主观方面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客观方面,董常明明知该车前减振器损坏后已被拆除、ABS系统右后轮传感器损坏无法正常工作,而不予及时修复,要求其雇佣的驾驶员高万勇继续违章驾驶该车从事公路运营。董常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侵犯的客体上,本次交通事故造成多人死伤的严重后果,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侵犯了交通运输安全。故对被告人董常明应当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交通肇事罪的处罚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特大交通事故是造成交通事故比较严重的一类情况,所以受到的处罚就会比较严重。通过我们的文章相信您已经了解了“特大交通事故判几年”。更多相关内容请登录北京交通事故律师网查看。

    郑重声明:本网站资源、信息来源于网络,完全免费共享,仅供参考,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通知我们删除已转载的信息。

      

    本站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本站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等。

    关键词: 特大交通事故判几年?

上一页  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况会被判刑?  
下一页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版权所有:湖北五经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小渡桥街道办事处大桥路2幢1单元1804
电话:0718-553890 备案号:鄂ICP备2021010999号